12月25日讯 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近日发生了一起羽毛球馆的意外事件。根据12月23日公布的信息,黄某在某羽毛球馆运动时突然昏迷倒地。在紧急情况下,其球友立即对其进行心肺复苏(CPR),随后场馆工作人员和保安也接手进行了持续救援,直到专业救护人员到达现场。然而,不幸的是,在医院抢救无效后,医生出具的医学证明显示黄某因猝死而去世。
对此,黄某的亲属认为羽毛球馆未能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他们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超过120万元。而羽毛球馆则辩称,此次事故是由于黄某自身健康原因所致,并表示已经尽力参与了急救工作,因此不应负担全部责任。
经过审理,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羽毛球馆对黄某死亡后的损害结果需承担20%的赔偿责任。因此,该院裁定要求羽毛球馆支付给黄氏家属20余万元作为补偿。不过,对此判决不满的羽毛球馆选择提起上诉。
最终,在二审过程中,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该上诉请求,并维持原有判决。这一案件引发社会对于体育场所安全保障及相关法律责任问题的关注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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