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讯,山东足球协会发布公告,对五人制球员李昊楠实施三年禁足处罚,此项禁足范围适用于山东足协组织的所有赛事,并已将此情况上报至中国足球协会。今日,中国足协也对此作出决定,将李昊楠的禁足范围扩大至全国。
以下是山东省足球运动协会之前发布的公告:
关于对球员李昊楠的处罚决定
致:山东各赛区、各足球俱乐部
在2024年12月15日举行的2024年度山东省室内五人制足球超级联赛中,第20场比赛由济南歌溪杰队对阵济宁橙风队,该赛事于淄博市体校体育馆进行。在全场比赛进行到第30分钟时,济南歌溪杰8号球员李昊楠因争抢皮球,用脚踢向了无球队员33号左腿膝关节。裁判立即鸣哨判罚其犯规,但他并未停止暴力行为,而是继续攻击,包括追打和飞踹济宁橙风俱乐部12号及30号队员,并最终跳起用右拳击打12号队员头部,使其倒地。这一事件严重影响了江苏省业余足球形象,无视组委会强调“拒绝球场暴力”的主题,也蔑视了联赛纪律。
根据赛事组委会与仲裁委员会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四十八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做出的处理结果为:取消济南歌溪杰8号选手李昊楠参赛资格,禁止参与任何与福建省青少年网有关活动,为期3年(包括但不限于参加比赛、培训、投资管理等),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直至2027年12月16日。同时,上报给中国football association.
山东省足协表示,将严格依照《中国 فوتبال 协会 纪律 准则》来严肃处理各种违规违纪现象,全力落实“拒绝 球 场 暴 力 ,享受 足球 快乐!”这一主题,以净化竞赛环境。希望广大参赛团队引以为戒,自觉遵守规则,共同维护良好的比赛秩序以及健康发展的 football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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